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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婚姻平權法案還正在推進中,首當其衝的大概就是我們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委員們,雖然身為助理的我嘴上說很累,但其實也是會覺得很榮幸參與其中。

 

以下是個人創作,不代表是本辦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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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無數通電話的陳(ㄘㄨㄟ)(ㄘㄢˊ),撇除掉沒有邏輯的論述外,我們不難發現正反雙方的言論,都是出自於愛

兩種價值觀的愛卻好像無法相容,這是一個世代間的矛盾與衝突,而我們卻是夾在中間兩難的民意代表

到底我們代表著哪方的民意?

正方?反方?新世代?舊世代?都表達?都不表達?

我想在這個資訊時代,很難不表達立場

但我們願意做的是降低兩方更加對立,這是民代應該做的事情,也就是我認為的妥協

我想道理大家都知道,如果各持己見,就沒辦法達成和諧狀態,沒辦法和諧,只會更加激化某些激進派系的劇烈反抗

只要有一種價值觀,就一定有激進分子,做出非理性的事情

"如果今天不過這個法案,有同志因此而自殺,我們做為立法者應該要負起責任"

但,反過來說

"如果今天過這個法案,有教徒因此而殉道"我們立法者是否也該負起責任呢?

也許因為畢安生事件,已有先例,所以我們應該更要立法

但我真的認為有時候以某個人為某些價值觀死作為立論點,老實講,真的不是一件好事

再者,立法真的不能消弭歧視、刻板印象,這些是要長久以來的教育及價值觀的灌輸,更甚至需要世代交替才能取代

 

做為民代,為自己選民發聲到底為首要?還是為大多數人認為正確的事情為首要?

單以本法案而論,到底誰是大多數人,我真的覺得好難確定

但我聽下來,雙方卻都有一個共同點,雙方都互相說對方是少數、雙方都說被霸凌、雙方都是以愛為出發點

那乾脆同性婚姻合法化加上反同性婚姻歧視合法化一起立法算了

你說,這是不是兩難?

 

若再細分,區域立委與不分區立委又是完全可以截然不同的性質

台灣雖然小,但各地民情卻截然不同,有的就是保守地區,有的就是都會化地區

難道每個被選出來的民代真的有這麼低能到不能判斷自己家鄉是怎樣的民情嗎?

當然今天在立法院發言是受全國檢視,然若幫自己家鄉反映民意,在大多數民眾看起來是迂腐的,

那想問,您是否也不尊重該位民代所代表區域的聲音呢?

 

我只想再回到上一篇的重點

選民的素質決定一個當選人是怎樣

你討厭他,用選票教訓他,但拜託

不要用選票來給助理壓力

因為要選舉的不是他,他只會覺得很煩:D

 

最後附上一個小數據

上屆反對同性婚姻的立法委員有36位

本屆反對同性婚姻的立法委員有12位

代表什麼?

那就

安迪不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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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個人創作,不代表是本辦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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